是一个名叫白露微的女人,用她的无耻和恶毒,让我哥哥看清了人性的黑暗,
也激发了他最深沉的创作欲望。可以说,没有白露微,就没有这幅《涅槃》。
这幅画的每一笔,都浸透着她所带来的痛苦与仇恨。」「所以,我决定,将这幅画拍卖。
拍卖所得的所有款项,将以白露微小姐的名义,全部捐赠给反网络暴力基金会。」「我希望,
她卑劣的行径,至少能为这个社会,做出一点点正面的贡献。也算是,物尽其用。」我的话,
字字诛心。这是最高级的羞辱。将她的名字,
永远地和一幅代表着背叛与新生的杰作绑定在一起。
让她成为我哥封神路上一块丑陋的垫脚石。用她最渴望的名誉,去成全她最憎恨的人。
我仿佛已经能看到,白露微在某个阴暗的角落里,看到这条新闻时,
那张因嫉妒和怨恨而彻底扭曲的脸。那一定,比地狱里的恶鬼,还要难看。
6白露微最终因为多项罪名并罚,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。
对于一个刚刚二十出头的女孩子来说,这无异于毁了她的一生。但我不满意。五年太短了。
怎么能偿还我们家三条人命的血债?我要她活着,比死了还难受。我动用苏家的关系,
确保了她在监狱里的日子,「丰富多彩」。我没有让人去打她,或者虐待她。
身体的痛苦太过肤浅。我要的,是精神上的无尽折磨。白露微最爱的是什么?是脸面,
是虚荣,是高高在上的优越感。我就偏要把她的脸面,狠狠地踩在泥里,
让她在最肮脏、最卑微的环境里,日复一日地煎熬。
我让人给她安排了最累最脏的活——通下水道,洗厕所,清理泔水桶。
曾经那个十指不沾阳春水,连拧瓶盖都嫌累的「大小姐」,
现在每天都要和最污秽的东西打交道。我还买通了她同监室的几个女犯。那些女犯,
都是些因为抢劫、斗殴进来的粗人,没什么文化,但最懂得如何用最粗鄙的方式折磨人。
她们不打白露微。她们只是每天晚上,都要逼着白露微,给她们端洗脚水,捏背捶腿。
她们还逼着白露微,...